根据杏运平台第五届学位评定委员会第四次会议要求,新增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资格审定工作每年进行一次,时间为三月份。现将2015年硕士生指导教师选聘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聘条件及原则
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关于遴选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上理工[2008]25号)的要求执行🎼。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选聘条件及原则按《杏运平台遴选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的规定(试行)》(上理工[2011]1号)的要求执行。
二🧑🏽🚒、提交材料要求及截止日期
申请者请根据要求填写《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申请表》、《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跨学科培养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认定表》或《联合培养单位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申请表》,并准备相应的支撑材料🦹♂️:1)论文须提供期刊封面、目录𓀈、论文全文的复印件🧛🏿。如有检索需提供图书馆开具的检索证明;2)所列其他成果复印件;3)第一负责人科研项目需经由科技处审核认定,在外单位获得的科研项目需提供外单位或项目所属部门出具的书面证明或项目合同书;4)支撑材料的装订顺序需与申请表中所填成果顺序一致。)
申请者于2015年3月6日前将申请表纸质及电子版各一份😺🧛🏼♂️、相关支撑材料复印件一份提交至学院307研究生办公室。
三、申报材料的年限
申报材料中成果的时间限定🗄,近三年是指2012年1月至2014年12月,近五年是指2010年1月至2014年12月👩🏼🚀。
学院研究生办公室
2015.01.05